-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
-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 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和责任追究
-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 湘潭大学关于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 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票决制的通知
-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 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
- 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
- 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 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
- 机关党委档案归档、利用和保密制度
-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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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为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的意见》(湘发[2006]13号)文件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票决制。
党组织要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中加强考察工作,对于新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发展对象,还应了解其在原学习、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表现情况。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能进行。表决前,申请人应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入党介绍人应介绍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应介绍考察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个人意见。表决时,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决票范式见附件),表明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意见。申请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然后投票表决。与会党员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并当场统计,会议主持人公布投票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得票情况应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决议”栏内,连同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各二级党组织在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情况应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的栏目内。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票决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附:表决票范式:吸收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20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 票决制? 通知???????
抄? 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 (共印80份)?
附:?
吸收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姓? 名? | 单位(专业、班级)、职务、职称? | 表决结果? | 备注? | ||
赞成? | 不赞成? | 弃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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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栏目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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